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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4:59:18  浏览:949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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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引导产业积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开发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规模居全区乃至全国领先地位,在产业结构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军民结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品牌建设、人力资源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的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 示范基地范围包括: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依法设立的各类工业开发区(园区),以及国家、自治区重点规划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等产业集聚区。

  第四条 创建示范基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积极创建,有序推进。

                  第二章 创建示范基地基本条件

  第五条 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积聚区要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等。

  第六条 创建工作目标明确。产业集聚区有完善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名称须符合分类规范,反映积聚区主导产业特色。

  第七条 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主体园区内主导产业突出,骨干企业辐射能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规模和技术水平居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前列。主体园区工业建筑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6,单位用地规模的平均投资强度按照区域必须达到2000万元/公顷以上,平均产值(销售收入)2000万元/公顷以上,园区内全部企业销售收入总额13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前列。

  第八条 产业延伸能力较强。产业积聚区主导产业延伸加工链条较长,深加工产品产值占比逐年增加,初级加工产品逐年减少。

  第九条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主体园区积极开展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近2年引进对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区外项目4个以上。

  第十条 资源得到综合利用。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主体园区完成或超额完成自治区或盟市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主体园区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自治区或行业标准。主体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水平,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100%。

  主体园区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了审查,园区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要点》要求。主体园区水源、热源、污水处理管网、中水管网、渣厂、气源等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主体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及环境管理机构健全。

  主体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源计量数据能够实时采集,实现网络化管理。

  第十一条 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主体园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1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或2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区内或国内同行业前列。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有保证。主体园区内骨干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先进,普遍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或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国家、自治区知名产品、商标。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有保障。基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 “两化”融合水平较高。主体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区内领先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充分利用。产业积聚区所在地有健全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较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设有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和谐。


  第十六条 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集聚区内技术开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第十七条 政府支持创建工作。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各级政府在发展规划、技术进步、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产业集聚区政府管理机构或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设立一定规模(每年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及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创建申请。创建示范基地单位向所在盟市提出申请,相关盟市审查后,报请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均须提供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其中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附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十九条 申报材料。示范基地申请单位所在盟市的上报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产业积聚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土地用途比例(并附图);创建示范基地的工作方案;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盟市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原件);示范基地主体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第二十条 附件材料。主导产业在区内、国内同行业中地位的说明材料;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批复文件;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重要、重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所拥有的国家、自治区知名品牌或著名商标证明材料;有关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方面的证明材料;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育机构设立的说明或证明等文件。

  第二十一条 审核。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必要的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并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公布与授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提出意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内容·所在地)”称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集中公布和授牌一次。

                  第四章 示范基地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创建自治区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申报国家示范基地。具体包括,监测自治区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跟踪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执行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等。对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等的示范基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在已授牌的自治区示范基地中选择业绩优秀基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国家示范基地,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和管理国家示范基地。

  各盟市负责组织本地区创建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创建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示范基地要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发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所在盟市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规划布局、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等方面,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并将其纳入运行监测体系。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励。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1次复核,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示范基地要撤消称号并摘牌。

  第二十七条 对已经授牌的示范基地,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等,撤消其称号并摘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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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改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改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1)374号



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专用税票)从1996年采用水印纸涂碳印刷以来,有效杜绝了伪造专用税票骗取出口退税问题。但由于受碳墨技术的限制,涂碳税票底层联次复写字迹不清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影响了税款的入库、对账和核算工作。为彻底解决税票复写不清问题,并进一步增强专用税票的防伪性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专用税票由涂碳票据改为压感票据。现将有关改版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版后的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第二联和完税分割单第二联均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采用压感水印纸(即带水印的无碳复写纸),水印图案仍为“税徽”加“G”、“S”两字,将专用税票背面朝上放置在深色对比物上可显示比较明显的水印图案;二是专用税票台头中央的“税收票证监制章”均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在紫光灯照射下呈红色反应;三是缴款书“缴款单位”右边和分割单“购货企业”右边均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有“S”字样,在紫光灯照射下显绿色。各地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鉴别,如发现难以鉴别真伪的专用税票,要及时送往总局鉴定。
二、改版后的第一批专用税票将于2001年5月至6月陆续发送各地,请注意查收。各地收到新版专用税票后即可启用,现存的原版涂碳专用税票可继续使用至2001年7月底。从2001年8月1日起,各地必须全部统一使用新版专用税票,同时原版专用税票一律废止并全部上缴销毁。废止的原版专用税票务必于2001年9月底前全部清理上缴省级国家税务局,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组织集中销毁。废止专用税票的清点、缴销和销毁工作必须严格按现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为增强专用税票的复写性能,新版专用税票采用敏感性较强的压感纸印刷,因此,各地在搬运、堆放和填用新版专用税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碰撞、挤压和刮擦税票,以保持税票票面整洁。
四、为防止专用税票供应脱节,并便于安排专用税票的印制和领发工作,今后各地在编报专用税票需用量计划时,应在专用税票的预计需用量之外,另按预计需用量的30%留出库存周转量,其中省级国家税务局库存周转量应维持20%的水平,县级国家税务局库存周转量应维持10%的水平。当需要动用库存周转量时,应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申领专用税票。


2001年5月24日

关于印发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


关于印发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国测党字[2008]5号


局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司(室)党支部: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已经2008年2月29日党组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本部门理论学习做出安排,并抓好落实。


  


                        中国共产党国家测绘局党组


                        二○○八年三月六日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发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和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现制定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推进测绘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和具体安排


  2008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努力把十七大精神学深学透,做到学有所获。要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以专题学习带动和促进面上的学习。要以通读、精读原文为主,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着力搞好专题辅导和交流研讨活动,全年集中学习和研讨的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中央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要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与专题理论学习穿插进行。重大理论学习活动,局机关全体干部及在京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


  2008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包括四个专题的内容(具体安排见附表):


  第一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不断深化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测绘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同时,要把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两会”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时间:1—3月。其中,组织一次集中研讨;结合学习贯彻 “两会”精神,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


  第二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推动测绘领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理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深入研究测绘领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国际测绘科技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公共服务、促进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测绘发展模式,加快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测绘事业新发展。学习时间:4—6月。其中,5月,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6月,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七一”前夕,召开纪念建党87周年大会,交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收获和成果。


  第三专题:不断提高领导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通过本专题的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学习时间:7—9月。其中,7—8月,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9月,组织一次集中研讨。


  第四专题: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推动测绘事业新发展。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制约因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保障测绘科学发展的制度,推动测绘事业新发展。学习时间:10—12月。根据中央要求,组织学习研讨。


  三、几点要求

  (一)局党组成员要作带头学、认真学的表率。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原原本本研读十七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参加每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在坚持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心得,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以适应测绘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为建设学习型机关作出表率。


  (二)局党组成员要作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在学懂弄通、入心入脑上下功夫,真正从总体上把握十七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真正理解贯穿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不断深化理解,提高认识,做到研究深、领会透、贯彻好。


  (三)局党组成员要作学以促用、用以促学的表率。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结合测绘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自觉地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探索中继续深化理论认识,将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履行领导职责、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学习活动。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局机关各司(室)要本着“有合有分”的原则,在与党组中心组同步学习的同时,合理安排本司(室)的学习活动。局所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做出具体安排。要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推广新鲜经验,及时交流学习成果。


  附件: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安排表
附件: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中心组2008年理论学习安排表

学习专题 时 间 学习内容与目的 学习资料与参考书目 专题辅导 集中研讨 思 考 题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3月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不断深化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测绘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同时,要把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两会”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1、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 2、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3、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4、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5、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两会”重要文件;6、《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7、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批示;8、《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9、全国测绘局长会议文件;有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读本。 结合学习贯彻 “两会”精神,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 专题辅导报告后,组织一次集中研讨。 1、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我局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2、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推动测绘领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4-6月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理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深入研究测绘领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国际测绘科技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公共服务、促进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测绘发展模式,加快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测绘事业新发展。 5月,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 6月,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七一”前夕,召开纪念建党87周年大会。 1、对照十七大精神,测绘部门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突出问题。2、如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不断提高领导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7-9月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 7—8月,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 9月,组织一次集中研讨。 1、如何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2、加强能力建设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具体措施。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 10-12月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制约因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保障测绘科学发展的制度,推动测绘事业的新发展。 根据中央要求,组织学习研讨。 1、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2、针对影响测绘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测绘事业新发展。